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
篇一:
為了進一步加大建筑施工、燃氣安全生產監管行為,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力度,根據資安發(20xx)1號《資興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資興市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守安全生產紅線、底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以預防事故為中心,已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為主線,全面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活動。
工作目標:全面加強建筑施工、燃氣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嚴格執法,嚴厲處罰,嚴肅問責,狠抓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執法工作落實。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黎長河同志任組長,副局長何旌輝、鄧向京任同志副組長,局各黨組成員、市質安站站長盧曉華、市燃氣辦主任黃文、局執法大隊大隊長石國彪,局市場管理股股長易志勇、局工程管理股股長李寧峰,局政策法規股股長謝鋒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執法大隊。
三、執法重點
1、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執法以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為重點,并結合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檢查,重點嚴厲打擊非法發包轉包、建設手續不全、資質掛靠;腳手架、支模架、起重機械、工程機械;特種人員、工程機械操作人員無證或為經培訓上崗;工程機械高邊坡、深基坑作業;施工用電、消防安全;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建設項目、市政工程未經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或評估弄虛作假違規施工,存在地質災害風險未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施工形成的高邊坡治理不到位誘發地質災害等非法違法行為。
2、燃氣、液化氣安全監管執法以燃氣安全生產日常監督檢查為重點,并結合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和檢查,重點嚴厲打擊未經審查批準擅自建設燃氣管道項目,違反規劃設計擅自改變管線布局,使用不合格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隱蔽工程被非法違法構筑物占壓;無證充裝、經營、儲存燃氣,燃氣經營門店超量存放,經營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等非法違法行為。
3、進一步加大對違反安全生產行為的處罰力度。要嚴格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工作臺帳,認真填寫執法文書,要按照“分層級、分類別、全對接”的要求,結合定點執法、隨機抽查執法和執法監察,做到三個明確,即明確定點選取執法企業的名單和執法時間,明確執法監察的具體形式和工作安排;要依據監管單位上報、群眾檢舉信息,依法對建筑施工和燃氣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實施處罰。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依法住建領域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保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到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是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加強對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組織開展“一月一警示”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加大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力度,要強化監管責任意識。局屬各單位各股室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原則開展工作,督促其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提高各部門“依法監管、責任法定”的法制意識;要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積極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依法嚴厲打擊建設領域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按照“兩月一行動”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局制定了《20xx年安全生產監管及執法計劃檢查安排表》(見附件),局屬相關單位及股室要按照統一安排,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監管及執法檢查,各監管單位要切實負起監管職能,局相關單位、股室要全力配合,保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強化學習、規范執法、著力提高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水平。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學習教育、培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標準,做到適應法律條款和技術標準準確,執法程序合法,文書填制規范;要認真貫徹執行《資興市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要嚴格執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對已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在規定時間內逐級進行備案。要認真做好執法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及時解決發現問題,促進執法工作計劃的全面實施。
(三)加強考核、落實責任、保證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計劃落實到位。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對監管范圍內的建筑工地、燃氣企業及燃氣經營網點都要明確落實分管領導、責任單位、具體監管人員,做到上下無縫對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要把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做到有部署、有計劃、有檢查。要加大對執法工作計劃的監督檢查力度,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嚴格執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全面提升執法質量,確保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落實到位。
篇二:
為做好安龍縣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落實縣安委會《關于編制20xx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通知》的通知(〔20xx〕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加大監管力度,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防護意識,促進項目工程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全面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各方主體安全責任,突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促進工程質量安全及施工安全生產健康有序發展。
二、組織機構
縣住建局成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
(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二)職責分工:
全局各站、股、室、所、隊和環衛站,按其職能分工,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
三、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范圍、內容
(一)由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建管站牽頭,各部門積極配合,對縣境內所有公共建設工程項目(包含建設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鎮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進行重點排查和隱患治理,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源頭管理、過程控制、應急救援、事故查處”四個環節落實責任。主要針對以下內容:
1、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安全狀況進行全面的質量安全排查,查工程建設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與規范規定。
2、建筑施工企業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企業依法進行建筑施工活動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情況。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施工現場腳手架、深基坑支護、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電,“三寶、四口、五臨邊”邊坡治理、物料提升設備、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與施工作業人員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情況:腳手架的設計、安裝、搭接、使用、管理維修是否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等。
4、房屋拆除事故的重點是:落物打擊。
5、社會消防安全的防護措施是否可行。
6、對城市橋梁及欄桿、風景名勝區與景區的高大樹木、曲橋以及危舊房屋的質量安全狀況。特別要對使用年限長、荷載標準低、交通流量大、存在結構隱患(含風景名勝區與景區的曲橋)進行安全檢查,認真貫徹落實安全檢查和養護維修制度。
7、外架是否符合施工標準;綁扎是否牢固;砼保溫措施。
(二)由城鄉建設股牽頭,各部門積極配合重點是:
1、液化氣加氣站儲藏,加氣設備及操作的安全檢查;
2、城市燃氣經營門燃氣瓶的堆碼高度,混碼亂堆。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維護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3、對新老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蓋板、路沿、水篦子是否被損壞);
4、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鎮建設工程)和臨街建筑施工現場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的重點排查。
(三)由城建監察大隊牽頭,各部門積極配合,重點針對以下內容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1、加強對我縣城市“整臟治亂”進行全面檢查,督促各業主門前保潔意識。確保人行安全。
2、沿街面戶外廣告安裝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要求,路燈線桿等是否有銹蝕,連接不牢固等現象,對存在安全隱患請有關部門配合整改落實,有效遏制用掉落傷人事故。
(四)由城市園林風景區管理股牽頭,各部門積極配合,重點針對以下內容進行排查:
1、安全用電方面,組織檢查景區用電,尤其是水下用電,必須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2、游船管理方面,加強游船管理,增設管理人員、安全員、救生員,增加救生設備,對游船進行定期檢查及維修。
3、景區危險地段,配置安全人員,增加防護欄,懸掛安全警示牌。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安全。
4、加強防汛搶險物資有針對性的儲備,做到物質儲備到位,能確保迅速組織搶險。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情況: 開展建筑施工領域“打非治違”安全生產專項行動各施工企業、監理等相關部門根據本單位和在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特點,認真組織本單位開展在建項目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專項行動;對在建項目開展全面的檢查,檢查要求全面、深入、細致、務求實效、防止流于形式、走過場的建筑建筑施工領域 “打非治違”安全生產專項行動。
(二)總結階段:各施工、監理企業和各部門將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對在安全生產和“打非治違”及“六打六治”專項行動中工作不認真履職,長期存在隱患未能有效解決而引發事故的,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并上報到安龍縣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匯總上報。嚴重的作不良信譽記錄,對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徹底的項目責令停工并通報全縣。
五、下一步工作
根據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專項行動工作特點,認真總結經驗,狠抓安全教育培訓。重點抓好建筑工程隱患排查和在深基坑、高邊坡支護、地基基礎工程、砌筑工程、鋼筋工程、拌制混凝土、防水施工、安裝拆卸模板、搭拆腳手架等重要程序上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確保完成“查隱患、排隱患”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