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軟件開發合同協議(精選3篇)
電子產品軟件開發合同協議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一、合作項目
軟件名稱:
項目經營范圍:
項目經營地址:
二、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三、合作分工
1、甲方負責提出信息發布及系統用戶需求,并在系統開發完成后,及時組織驗收和付款。?
2、乙方負責詳細需求調查、設計、開發、調試、培訓、技術服務等,保證按照甲方提出的用戶需求按時、按質完成開發任務。在項目開發完成后,程序源代碼使用權以及相關的技術文件須完整地交給甲方。
3、為使項目開發后能更好地滿足用戶的需要并方便今后的維護等,甲方將同時參加系統的開發,對開發工作提出建議,必要時與乙方共同對方案設計和要求進行修改。
4、甲方為乙方現場調查、設計、測試、安裝提供必要的條件,以滿足項目的實施需要。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需求變更較大,引起合同中乙方設計開發內容調整時,雙方可對變更內容進行協商,協同解決,并形成備忘錄。
6、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或技術更新,優化產品設計,如因此優化而帶來的產品主板成本降低,則由甲乙雙方各共享?的降價空間。?
7?、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程序、程序源代碼等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此次項目開發設計程序申請其他專題立項,或給與第三方使用。而甲方也不能抄襲或破解乙方所提供甲方的軟件。
10、在售后服務期內,乙方保證在出現應用系統故障時應及時、積極響應,并積極、有效地配合甲方的需要,妥善解決問題。
四、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客戶資料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反約定的,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并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
開發費用?萬元(人民幣大寫:?元),甲方將于?前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余協議期的總收益)。并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七、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電子產品軟件開發合同協議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開發: 項目,乙方愿意承接甲方上述開發項目,并保證按時、按質地完成開發任務。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項目
軟件名稱:
項目經營范圍:
項目經營地址:
二、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三、合作分工
1、甲方負責提出信息發布及系統用戶需求,并在系統開發完成后,及時組織驗收和付款。
2、乙方負責詳細需求調查、設計、開發、調試、培訓、技術服務等,保證按照甲方提出的用戶需求按時、按質完成開發任務。在項目開發完成后,程序源代碼使用權以及相關的技術文件須完整地交給甲方。
3、為使項目開發后能更好地滿足用戶的需要并方便今后的維護等,甲方將同時參加系統的開發,對開發工作提出建議,必要時與乙方共同對方案設計和要求進行修改。
4、甲方為乙方現場調查、設計、測試、安裝提供必要的條件,以滿足項目的實施需要。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需求變更較大,引起合同中乙方設計開發內容調整時,雙方可對變更內容進行協商,協同解決,并形成備忘錄。
6、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或技術更新,優化產品設計,如因此優化而帶來的產品主板成本降低,則由甲乙雙方各共享的降價空間。
7 、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程序、程序源代碼等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此次項目開發設計程序申請其他專題立項,或給與第三方使用。而甲方也不能抄襲或破解乙方所提供甲方的軟件。
8、在系統驗收合格后,乙方對所開發的應用系統提供免費的售后服務。
9、售后服務內容包括軟件及硬件缺陷、故障及軟件功能的部分修改和完善及維護等,用戶因工作需要要求對部分功能作小范圍改動時,乙方應免費給予完成。 如改動工作超過人/周的工作量,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合理的費用。
10、在售后服務期內,乙方保證在出現應用系統故障時應及時、積極響應,并積極、有效地配合甲方的需要,妥善解決問題。
四、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客戶資料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反約定的,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違約方相關收益,并追究違約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
開發費用萬元(人民幣大寫:元),甲方將于前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余協議期的總收益)。并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七、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電子產品軟件開發合同協議 篇3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電子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維護北奧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本著公平、自愿、誠信、三贏的原則,與各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關系。為確保各代理商(經銷商)的合理利潤,讓我們攜手共同打造北奧品牌。
一、乙方的責任:
1.1、乙方務必在甲方指定的區域范圍內(以行政區域劃分為準)開展業務。
1.2、乙方不能把產品銷往自己區域外的市場,否則甲方視其為竄貨行為。
1.3、乙方務必積極執行甲方所要求的市場規范措施,并與其各級商家(二、三級代理及零售商)簽訂《竄貨協議書》防止竄貨。
1.4、若乙方發生竄貨行為,務必在五個工作日內收回銷往自己區域外的所有機型,否則甲方將視其為惡意竄貨行為,并給予重罰。
1.5、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涂改機身條碼及機身編號,否則甲方視其有惡意竄貨嫌疑,若將變更和涂改后的產品銷往自己區域以外的市場,經甲方查實并按惡意竄貨給予重罰。
1.6、若乙方被竄貨,乙方應安排人員與甲方市場部(市場人員)共同調查被竄貨的機型和貨源來路,并追究竄貨方的責任。
1.7、若甲方收到投訴乙方竄貨,乙方收到《竄貨處理通知》應積極安排市場人員與甲方市場部(市場人員)共同調查處理,否則以甲方和被竄貨方的調查結果作為仲裁處理的依據。
二、甲方的責任:
2.1、甲方發往乙方每批貨的機身編號除甲方存檔外,另一份給乙方存檔(隨貨發)以確保機身號的準確。若乙方收貨時發現機型的實際機身編號與實際甲方存檔的機身編號不符,可及時通知甲方作更正,問題嚴重的可申請由甲方市場部(市場人員)查核認證。
2.2、乙方代理區域被竄貨,乙方務必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即派市場人員與乙方的市場人員共同調查取證(被竄機型、機身編碼及數量)。甲方追究竄貨方的責任。
2.3、甲方有權授權被竄貨方,收購竄貨的機型及數量,收購竄貨時務必索取發票或有效的購買憑證,差價(收購價與一級代理價的差額)由甲方統一安排結算。
三、仲裁方式:
3.1、乙方竄貨或被竄貨,經甲方市場部人員調查核實后,乙方方可與對方協商解決,解決辦法由雙方協定。
3.2、乙方竄貨,若被竄貨方不愿與乙方協商解決的,或乙方被竄貨,乙方不愿與竄貨方協商解決的,由甲方按本協議之規定進行相關處理。
3.3、若乙方惡意竄貨,其自愿放棄任何抗辯權并自愿接受本協議規定的任何處罰。
3.4、甲方擁有執行處罰的最終解釋權。
四、處罰方法:
4.1、竄貨數量:
4.1.1、5-10臺,處罰金人民幣壹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竄貨的貨物和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竄貨,甲方有權按惡意竄貨處理。
4.1.2、11-20臺,處罰金人民幣兩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竄的貨物和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竄貨,甲方有權按惡意竄貨處理。
4.1.3、21-50臺,處罰金人民幣三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竄的貨物和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竄貨,甲方有權按惡意竄貨處理。
4.1.4、51臺以上(含51臺)處每臺罰金壹佰元整。收回所有被竄的貨物和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竄貨,甲方有權按惡意竄貨處理。
4.2、惡意竄貨者處予重罰:
4.2.1、每臺處罰金貳佰元正。
4.2.2、處予(收購價與一級代理價差額)兩倍的處罰金。
4.2.3、甲方有權暫停所有供貨和業務往來,直至圓滿解決。
4.2.4、造成嚴重后果(擾亂被竄貨地區的正常市場運作和該地區的正常價格體系)者。甲方有權終止與其一切合同和業務往來。
4.3、罰金歸甲方支配。甲方安排支付被竄貨方收購機器的差價,和處理竄貨事件業務人員的差費用外,余款用于被竄貨方的廣告促銷宣傳費用。(此余款被竄貨方提出申請和廣告宣傳計劃,方可動用此款項)。
4.4、若乙方竄貨,累計罰金達五仟元以上(含五仟元),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一切協議。
注:若乙方違反上述之規定,甲方有權從其信譽保證金中扣除與罰金相等金額的現金。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從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執行。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電子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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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