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預備黨員公示范文(精選5篇)
接收預備黨員公示范文 篇1
接收預備黨員公示
經黨支部考察和研究,并請示仙女鎮黨委同意擬于近期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接收陳純剛、劉俊二位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問題,現將陳純剛、劉俊兩名同志的基本情況公示如下: 陳純剛,男,本園區駕駛員,1965年7月出生,籍江都,高中文化程度,1983年參加工作,20xx年到本園區工作,20xx年8月申請入黨,培訓聯系人:盧亮、張慶豐。 劉俊,男,駕駛員。1984年10月出生,籍江都,文化程度大專,20xx年1月參加工作,20xx年1月申請入黨。培養聯系人:曹貴斌、樊華健。
敬請黨員、群眾監督,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于12月6日前向黨組織反映。
監督電話:仙女鎮黨委組織科
仙城工業園區
聯系人:
仙城工業園區黨支部 20xx年11月29日
接收預備黨員公示范文 篇2
為了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民主監督,保證發展新黨員的質量,現將發展對象X X X同志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以便廣泛聽取意見。
X X X,男,33歲,大學文化,現任樸江公司副總經理,工程師。該同志1993年6月大學畢業后分配到海生制業有限公司任業務科辦事員、科長,1998年9月調樸江公司任技術科科長,20xx年10月提任樸江公司副總經理至今。20xx年1月X X X同志向公司黨支部遞交了入黨申請書,經黨支部一年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并經支委會審查和研究,認為該同志已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擬在近期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收其為中共預備黨員。
歡迎大家提出意見。意見可投入意見箱或直接向黨支部反映,也可向總公司黨委或組織科反映 (總公司黨委電話……組織科電話……)。公示期限10天,至6月16日止。
接收預備黨員公示范文 篇3
經廣東實驗中學順德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吸收陳為中共預備黨員,現予以公示,現就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1、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黨支部反映公示對象存在問題。
學校黨支部聯系電話:
聯系人:陳
2、反映情況必須實事求是,有明確具體的內容。為了便于調查核實,來信來電請告知真實姓名。
3、本公示期限為7天,從xx年6月2日起至xx年6月8日止。
廣東實學校黨支部
二○一0年12月二十日
接收預備黨員公示范文 篇4
經x黨支部研究,擬發展、兩位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男,1973年12月12日出生,漢族,本科學歷,現在工作;.
,男,1969年6月11日出生,漢族,大專學歷,現在工作.
公示時間從~年12月18日至~年12月25日止。公示期內,歡迎廣大黨員、群眾通過信函、電話或直接到黨支部反映該同志政治思想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廉潔自律、先鋒模范作用、群眾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x黨支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接收預備黨員公示范文 篇5
為了進一步嚴格發展黨員程序,提高發展黨員工作的民主化和公開化程度,加強監督管理,確保發展黨員質量,現就區級機關單位黨組織發展黨員公示制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中國共產黨
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為指導,以增強發展黨員工作透明度和強化群眾監督為出發點,以提高發展黨員質量為根本目的,嚴格執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對公示對象的意見,從而嚴把黨員隊伍“入口關”,防止和杜絕發展黨員工作中的失誤失策,保證發展黨員工作的質量,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為建設陽光城市幸福家園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公示的對象、時間、范圍
1、公示對象:
①擬接受為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
②擬轉為正式黨員的預備黨員。
2、公示時間:發展對象入黨的公示時間為填寫《入黨志愿書》之后,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召開之前;預備黨員轉正的公示時間為預備黨員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之后,討論轉正的支部大會召開之前。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未按要求進行“公示”的,不能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收和轉正,黨(工)委也不予審批。
3、公示范圍:根據公示對象的工作性質、崗位特點和工作影響面,一般在公示對象的學習、工作單位或居住地,也可根據公示對象的崗位情況在更大范圍內進行公示,廣泛征求群眾意見。
三、公示的內容
發展對象入黨的公示內容: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作部門),申請入黨時間,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和確定為發展對象的時間,政審結果和參加黨的基本知識培訓情況,培養聯系人等;
預備黨員轉正的公示內容: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作部門),預備期起止日期。
四、公示的方式
公示以黨支部為單位實施。黨支部根據基層黨委擬制的統一格式的公示通知,填寫后采用公告形式進行公示。公告應張貼在公共場所,如政務公開欄、宣傳欄等。有條件的單位可利用“黨建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各基層黨組織應設立便于群眾反映意見的公示信箱和舉報電話,指派專人負責受理群眾來信來訪。
五、公示意見的處理
公示期限內,凡對公示對象有意見,單位或個人均可以電話、口頭或署名書信等方式向支部、基層黨委或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反映。群眾意見向哪級黨組織反映,就由那一級黨組織負責處理,也可由上級黨組織責成下級黨組織調查處理并上報結果。公示后,有關黨組織要及時組織人員調查核實群眾反映的問題。黨組織受理反映意見后,一般應在一個月內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經調查核實,黨支部應將情況分別向支部大會、黨委會匯報,并討論確定處理意見。凡具備黨員條件的,予以發展或轉正;尚需進一步調查核實或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考察的,暫緩發展或轉正;群眾意見較大或存在嚴重問題、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不予發展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對有爭議的發展對象或預備黨員,黨組織應如實報上一級黨組織研究決定。受理和辦理反映意見情況,黨組織應落實專人詳細記錄,及時歸檔備案。
受理的黨組織采取適當方式,向反映意見者反饋處理意見。
六、公示中的有關責任和要求
(一)發展黨員公示工作由所在黨支部組織實施,聯系人由支部指定。上一級黨組織對黨支部發展黨員公示工作負指導、檢查和監督的責任,受理支部無法獨立處理的問題。
(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地查清群眾反映的問題,確保調查結果經得起時間的檢驗。核實情況要講究方式方法,注意保密。
(三)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切實保護黨員群眾的合法權益。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壓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得透露反映人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弄虛作假,不準以任何借口對反映人實施打擊報復。對違反紀律者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發展黨員公示制自20xx年4月1日起在區級機關單位黨組織中實施。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碰到的問題和重要情況,請隨時報送給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