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通用18篇)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
一、跨境電子消費合同概述
跨境電子消費合同在國際組織規定及國際條約中通常沒有被作為單獨的概念提出來。比如,《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PP)就沒有對電子消費合同進行專門的解釋,而只在電子商務一章規定了消費者保護問題。不過,也有一些規定對此進行了表述,但表達方式有所不同,將之表述為“線上消費者保護”(OnlineConsumerProtection)。歐盟最早在1997年的《遠程銷售指令》中提到了類似的概念,但并未使用“跨境消費合同”一詞,而是稱之為“遠程消費合同”(DistanceConsum?erContract)。遠程消費合同是指,商家以一種或多種遠程通信工具為媒介所締結的遠程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的合同。20xx年10月25日,歐盟頒布了編號為20xx/83/EU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最新指令。該指令延續了遠程消費合同這一表述,并規定該合同是指消費者與商家無需同時在場,雙方通過一種或多種遠程通信方式締結或履行的購買商品或服務的合同。不過,遠程消費合同并不完全等同于跨境電子消費合同。電子消費合同所利用的媒介應當采用電子通信的方式,也即互聯網方式,而遠程消費合同所利用的媒介并不僅僅局限于互聯網,只要以非面對面的方式進行消費都屬于遠程消費合同的范疇,其中比較典型的就是電話購物。有學者提出,移動商務(MobileE-com?merce)不屬于電子商務方式,筆者認為不妥,因為移動商務所采用的如果仍然是網絡形式,那么也應當屬于電子商務的范疇。
二、跨境電子消費合同消費者保護的理論依據
在傳統消費合同中,對消費者的保護已經基本得到各國公認。對消費者的保護主要基于對合同中處于弱勢地位的人的特別關愛。相對于傳統消費合同中的消費者,跨境電子消費合同中的消費者其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對消費者的保護實際上是對消費者議價能力(InequalityofBargainingPower)的保護,而相對于傳統合同而言,跨境電子消費合同中的.消費者在議價能力上存在如下不足之處:
1.交易過程中與賣家缺乏交流
跨境電子消費合同由于其遠程性,使得買賣雙方的交流更加困難。盡管現在有電子郵件、聊天軟件、視頻軟件等輔助交流工具,但與傳統面對面的交易相比,買家無論在交易前、交易中還是交易后,與賣家的交流都是不充分的。
2.對賣方及其產品(或服務)信息了解不足
在進行電子消費之前,消費者對賣方及其產品(或服務)信息的了解只能通過網絡方式。實踐中,對所消費產品(或服務)的了解往往只能依賴網站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展示,對賣方信息也缺乏準確了解,這使得消費者在消費之前處于信息不對等的地位。
3.消費者需要提前支付價款
傳統消費是當場交易,而電子消費合同中的消費者需要提前支付價款,有的是提前支付全部價款,有的是提前支付部分價款。盡管不一定全部都是支付到賣方手里,但這對消費者而言都構成了一種額外的負擔。
4.存在被第三方獲得個人信息的風險
由于跨境電子消費合同涉及物流和支付問題,因此與傳統消費合同相比需要在很多環節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而這些信息對消費者個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問題,一旦被不法第三方獲取和利用,將對消費者造成很大的傷害。因此,這也是跨境消費者合同需要實施消費者保護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TPP協定對未經同意的商業電子信息和個人信息保護進行了專門規定,說明TPP協定注意到了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這也是TPP協定的一大亮點。
三、跨境電子消費合同中的消費者保護
(一)跨境電子消費合同中消費者保護現狀
跨境電子消費合同中的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面臨諸多特殊風險,如對買到的商品不滿意(因交易前無法親自確認商品)、網絡欺詐、退換貨困難、交付風險等。盡管相對于傳統消費合同,跨境電子消費合同面臨以上風險,但其交易量依然增長很快。基于此,國際組織和國內立法對跨境電子消費合同中的消費者保護問題也愈發重視。
1.國際法保護
(1)全球性國際組織。有關跨境電子消費合同中消費者保護的法律規定一般采取兩種形式:一種是消費者保護類法;一種是電子商務類法。聯合國早在1985年就通過了《聯合國保護消費者準則》,但該法施行時電子商務尚未普及,因此沒有單獨規定電子消費合同的相關消費者保護問題。此外,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分別于1996年和20xx年公布了《電子商務示范法》和《電子簽名示范法》,20xx年聯合國通過了其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提出的《聯合國國際合同使用電子通信公約》。以上盡管是電子商務領域的綱領性文件,但并未提及消費者保護問題。最早關注跨境電子消費者保護的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該組織于1999年12月通過了《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指南》,隨后又陸續通過了《保護跨境消費者免受欺詐商業行為損害的指南》《消費者糾紛解決及救濟意見書》《通信服務消費者保護及強化保護的政策指南》。
(2)區域性國際組織。在區域性國際組織中,
在消費者保護方面做得最完善的是歐盟(EU),特別是其對跨境電子消費者的保護。歐盟在出臺了多部電子商務法和消費者保護方面的立法后,已經初步形成了歐盟消費者保護制度體系,在實體法和糾紛解決程序法兩個方面進行了比較詳盡的規定。其中,實體法領域涉及跨境電子消費者保護的有:1997年的《遠程銷售指令》、20xx年的《消費者權益指令》以及《歐洲統一買賣法》的建議稿;糾紛解決程序法領域涉及跨境電子消費者保護的有《消費者在線爭議解決條例》(以下簡稱《消費者ODR條例》)。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2
從電子格式合同的相關案例的判決可得出,實踐中影響電子格式合同效力的因素主要有兩個:充分告知和充分理解。
(一)充分告知
在電子格式合同訂立的過程中,網絡商家的充分告知義務是至關重要的,只有給予消費者充分的告知,才能使消費者能夠了解到該格式合同的存在,從而作出是否締約的選擇。關于充分告知,主要存在以下兩大問題:
1.沒有以合理的方式提醒相對人注意。
電子格式合同的提供方通常采取一些不太恰當的手段,以欺瞞消費者,如故意將不合理的條款用細微文字書寫;或者合同條款制作得非常繁雜龐大,將不合理的內容隱藏于其間,不易引起人們的注意或難以準確理解其法律含義,很容易使相對人在不經意的情況下作出了非真實的意思表示。
2.沒有保證相對人有審查的機會。
在電子商務中,電子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應該保證相對人在訂約前或訂約之時有充分的時間了解合同的內容并有權作出是否締約的決定。如有的商家沒有在有關頁面上設立“法律聲明”之類的欄目,允許相對人在瀏覽頁面時查看或將合同內容設置為相對人購物的必經環節,以致相對人沒有審查的機會。又如在訂立合同時,規定相對人需要保守商業秘密,但只有在相對人付款后,才能了解涉及商業秘密的具體內容,此時除非相對人拒絕接受應有退款請求權,否則,應認為合同提供方未給予審查機會。
(二)充分理解
充分理解就是對于商家制定的格式合同的內容,消費者能夠充分理解這些合同條款的意思。根據合同解釋的客觀理論,一個合同條款能否執行并不取決于尋求法院司法救濟的人實際上如何理解爭議中的條款,而是取決于一個理性的人是否能理解該條款的含義。因此對于充分理解這個因素,可理解性的標準應當是以一個理性的人來考察。但是,在英美法系國家,這個因素是起源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的判例,之后新的判例賦予了消費者退貨權,所以,該因素對電子格式合同的效力并無多大影響。
從上面的分析可知,電子格式合同的效力的有無基本上都是取決于程序性的義務,即要求商家在和消費者訂立格式合同的過程中應盡相應義務以保證消費者在了解自己將要有所作為以及作為之后會產生一些后果的情況下才作出決定。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3
可信電子合同才是有效的電子合同
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眾多信息化領先的企業越來越傾向于采用簽訂電子合同的方式迅速完成交易、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但是由于目前電子合同的準入門檻較高,涉及到安全、技術和法律等多個專業領域,真正了解電子合同的人并不是很多。
廣義上的“電子合同”有很多種,但是具備真正法律效力的電子合同非常少。而企業簽署的電子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效力。那么,我們第一步就來搞清楚什么樣的電子合同才具備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也是合同,因此電子合同的訂立過程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除此之外,訂立電子合同所采取的技術手段也要有明確和嚴格的法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可見,只有采用“可靠電子簽名”簽訂的電子合同才具有與紙質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買賣網推出的MMEC電子合同訂立系統就是采用的可靠電子簽名技術。
綜上所述,有效的電子合同即可信電子合同,可以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的書證效力。可信電子合同是指網上締約雙方在第三方電子合同訂立系統中采用可靠電子簽名完成的締約數據電文。可信電子合同必須同時具備身份可靠、過程有效、結果公正和保障便捷四原則。目前,買賣網是我國最具效力的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是可信電子合同應用技術方面的典型代表。其推出的MMEC可信電子合同訂立系統是國內唯一通過國家級驗收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符合工信部、商務部等國家
標準,具有國際領先水平。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鑒于
1.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在中國清遠合法注冊、經營及有效存續的公司,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題資格,且在簽署本合同時無任何法律障礙和重大事件影響買繼續正常存續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2乙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在中國清遠合法注冊、經營及有效存續的公司,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題資格,且在簽署本合同時無任何法律障礙和重大事件影響買繼續正常存續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為了有效完成活動項目,保障甲方相關經營活動的開展,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本著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原則,授權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條款簽署本合同。
第二條合同標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要求籌辦活動項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務。
第三條委托事項
3.1項目名稱及活動方案:
時間:
主題:
地點:
活動對象;
活動內容:
3.2承攬事項: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事務:
3.
2.1該項目整體策劃、管理和現場控制執行工作,提供應急處理方案,保證活動順利進行。
3.
2.2負責該項目場地布置,相關物品的采購、設計、制作以及運輸。
3.
2.3安排1位項目負責人在現場管控,5人或以上執行人員進行現場布置、活動開展。
3.
2.4全程負責所有人員的安全,除大自然等不可抗因素外。
3.
2.5活動過程中所有費用的預先墊付(包含突發意外所產生的費用)。
3.
2.6負責現場照片排山拍攝、做好文字及圖片形式的總結,撰寫相關新聞稿1至2篇,并提供現場照片、攝像。
3.3服務團隊人員構成:安排1名項目負責人在活動期間進行服務,5人或以上執行人員進行現場布置、活動開展。負責響應我公司整個項目活動需求,每次活動的前期準備、溝通,做好溝通支撐。
3.4乙方保證在前,完成甲方委托的籌辦工作,并提請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簽字認可后的設計方案、創意說明、草圖、腳本、確認的樣稿、樣帶等資料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如未能通過甲方的驗收,則乙方應依據甲方的意見進行重新調整,重新調整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再次驗收。修改后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視為乙方未能完成承攬。
3.6因驗收不合格造成乙方不能按時交付的,視為乙方履行延遲。
第四條合同價格
4.1本項目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整)。該費用為全部費用及稅費,已經包括本合同所涉及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除非甲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總金額不能變更。
4.2上述合同費用為固定不變價,如須變更需根據乙方原報價及實際工作量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4.3合同費用為含稅價,已包括營業稅等稅項。
第五條付款方式
5.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
第一種方式付款:
(1)甲方在乙方提交的服務全部完成并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額共計元。
5.2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按法律規定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等額發票,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發票且滿足以上付款條件的條件下在30個工作日內劃帳方式付清該筆款項。
5.3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及各項稅費。
5.4甲乙雙方結算銀行帳號如下:
甲方戶名:乙方戶名:
開戶行:開戶行: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5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合同雙方
1.1.針對電子圖書采購項目的具體事宜,甲、乙雙方秉持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形成一致意見,制定本合同書.
1.2.雙方鄭重保證:嚴格按照本合同書的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嚴格依據國家法律解決有關本合同書的一切糾紛.
第二條 合同內容
2.1.項目內容
2.1.1.項目名稱:
2.1.2.項目地點
2.2.合同項目數量2.3.合同項目造價(大寫)
2.4.甲方完全同意將此項目交由乙方負責采購.
第三條 甲方職責
3.1.積極協助乙方進行項目實施并指定專人負責協調、配合乙方的工作,并創造盡可能的方便條件,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3.2.付款方式:甲方應在乙方完成該項目,經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款項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 乙方職責
4.1.乙方所提供的電子讀物完全符合國家的有關行業標準;
4.2.凡我書店提供的電子讀物一律為國家正規出版社發行的正版電子圖書;
4.3.我書店將免費負責安裝、調試,并為甲方免費培訓管理員;
4.4.對數字管理系統免費維護一年,負責終身跟蹤服務并提供一切技術支持.
合同期內雙方應充分溝通未盡事宜,另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日期: 日期: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6
出租人(房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租戶)(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房屋租賃事項,達成條款如下:
一、租賃房屋座落在,租房用途為之用。
二、租房期限從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年____月____日為止,租期為_年。
三、房屋年租金共計人民幣為元整(元)
四、租金每月為_____元(大寫),____月一付,租金必須提前一次性付清才能使用出租房。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
五、保證金:
1、交付租金的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元),用于房屋、水電等設施損壞維修及毀約費用。
2、本協議作為本期保證金收據,請妥善保管;當本期保證金轉入下期租房協議后,本協議作保證金收據的功能自動作廢,同時按新協議條款執行,老協議自行作廢。
3、合同期滿且乙方無違反協議中的任何相關事項,甲方如數返還押金給乙方,不計息。
六、出租人交房時間:_年____月____日。
七、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并自行辦理相關居住證、工資保證金等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在租房過程中,涉及與乙方相關的第三方及乙方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概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和用電安全經常進行檢查。在租用期間,乙方發生偷盜現象的,損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沒收押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收回房屋。
4、水電費按實際使用量于每按時上繳出租人,電費元度,水費元噸。
5、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時需保留已進行的裝修并恢復房屋結構原貌,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在空調等生活電器裝和拆除時發生任何涉及人員的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損失及責任。
八、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發生甲方能力范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甲方不予退還押金。
3、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于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協議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九、有關續租的事項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一個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協議。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同時乙方超過十天(10天)未對自己的東西作出處理的,甲方有權將乙方的一切財物作無主處理。
十、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
十一、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如遇國家或集體土地征用或房屋拆遷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征用拆遷規定,并在限定時間內全部搬出,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協議壹式貳份,每份貳張,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名(蓋章)
聯系電話: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聯系電話: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大靈線施工,需購買東鑫石料廠石料,為了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采購材料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數量、金額
二、交提貨地點:山西省渾源公路管理段拌合場 。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要求符合材料標準的有關要求。
四、運輸方式及到站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甲方出具材料驗收質量報告,如質量不合格,15天之內,甲方提出異議,乙方負責清理出場,并賠償由于質量原因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結算方式,期限及金額乙方憑借甲方出具的收料單據及合同,甲方分期支付于乙方。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若不妥由甲方注冊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
八、合同有效期限:清后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和施工圖。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注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會員證書或;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借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后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業主):(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9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突飛猛進,電子商務這一新型貿易方式在我國迅速發展。在促進貿易發展的同時,又為稅收制度改革及征管手段的改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諸多稅種中,印花稅首當其沖地受到影響,如不順應電子商務的發展,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就難以有效避免印花稅的稅款流失。
一、調查的原因及內容
近幾年,電子商務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數據電文交換信息來訂立合同。電子合同因其載體和操作過程與傳統書面合同不同,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書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在網絡上運作,可以互不見面。合同內容等信息記錄在計算機或磁盤中介載體中,其修改、流轉、儲存等過程均在計算機內進行。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方式被數字簽名(及電子簽名)所代替。三是電子合同的生效地點為收件人的主營業地;沒有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四是電子合同所依賴的電子數據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動性。電子數據以磁性介質保存,是無形物,改動、偽造不易留痕跡。電子合同雖然形式上具有不同于傳統紙質書面合同的特點,但其性質和意義并沒有發生改變,仍然是為了規范交易,確定交易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保證經濟交往迅捷正常地進行,具有書面憑證性。國際貿易委員會在《電子商務示范法》第六條規定:如法律要求信息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假若一項數據電文所含信息可以以備日后查用,即滿足了該項要求。該條規定在不要求各國取消國內法關于書面形式要求的前提下,擴大了“書面形式”一詞的解釋,將數據電文納入“書面形式”的范疇之內。我國《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綜上所述,國際法和國內法都明確了電子合同書面憑證性,它當然符合《印花稅暫行條例》所規定的應納稅合同要求,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為掌握企業電子合同的簽訂情況,我局開發區稅務到轄區內四家國際知名的外資企業進行了實地調查。
二、調查中發現的問題
(一)電子合同所占比例較大。
在實際調查中,調查人員對四家公司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認真核實、統計。發現這些企業尤其是以電子行業為主的生產型企業,與供貨商或銷售商進行業務往來之前,簽定一段時間的購銷框架協議,這個框架協議只反映出貨物名稱、供銷時間、規格要求,而沒有反映出任何價格金額,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完全依靠網絡傳遞購銷數據。這四家企業僅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四家企業中北京樂金飛利浦電子有限公司購銷合同與技術合同全部為網絡形式簽定的;北京愛立信普天移動通信有限公司只在20xx年簽定了11份紙制購銷合同,占三年合同總金額的0。25%,其他均為網絡購銷合同;北京索鴻電子有限公司購銷合同全部為網絡形式簽定的,而技術合同則全部為紙制合同;北京村田電子有限公司簽定的技術合同全部為紙制合同,紙制購銷合同金額為445923049元,占總購銷合同的26.4%。
(二)電子合同所載金額較大。
據調查統計,四家企業簽定合同金額合計元,其中購銷合同金額合計元(購銷合同數量多,有些企業具體數據未做保留,合同份數統計不準確),占總金額的99.8%;簽定技術合同236份,金額為77610816.03元,占總合同金額的.0.2%。從合同的簽訂形式來看,以網絡形式簽定的購銷合同為元,占總合同金額的98.3%;紙制購銷合同金額為523490517.7元,占1.5%。以網絡形式簽定的技術合同7556515.95元,占0.02%;紙制技術合同70054300.08元,占0.18%。
(三 )納稅人自主選擇權較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150號)的規定,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同時市地稅局制定了《北京市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要求納稅人不能夠滿足國稅函〔20xx〕150號文件規定中條件的,即可按《核定征收》的辦法執行。納稅人在自愿的原則上進行,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納稅人,換言之納稅人的自主選擇權非常大。一些規模小的、制度不健全的企業很愿意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同樣一些企業規模大的、財務健全的企業也很愿意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繳納印花稅。但是兩者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前者是因為稅款少、少麻煩也方便;后者是因為經過稅收籌劃,認為《核定征收》對自己有利,達到合理避稅為目的。
三、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的思考
1、確認數據電文簽訂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當事人之間主要是依靠數據電文交換信息來訂立合同。電子商務產生的非紙質的數據電文與傳統的書面文件相差很大,表現形式是通過調用儲存在磁盤中的文件信息,利用電腦顯示在屏幕上的文字來表現,電子文件的存在介質是電腦硬盤或軟盤介質等。如果要承認通過數據電文訂立的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就要承認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1996年頒布的《電子商務示范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各方可通過數據電文的要約和承諾的方式來締結合同,并不得僅僅以使用了數據電文為理由而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我國《合同法》第十一條也規定將數據電文作為合同“書面形式”的一種,這是功能等同法,即符合書面形式功能的東西便可視為書面形式,而不論它是“紙文”還是“數據電文”。據此,只要一項數據電文所含信息可以閱讀并能夠調取以備日后查用,法律就應該對其效力加以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草案第二條以數據電文形式進行的商務、政務活動,適用本法,也已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
2、改革與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以適應新的發展形勢
《印花稅暫行條例》是1988年頒布實施的,當時計算機的應用沒有普及,對電子合同應否納稅,如何納稅沒有規定。新《合同法》在1999年10月1日施行,對電子合同有明確規定,但國家沒有對印花稅政策隨之調整,其中關于合同的有關規定,依然以《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三部舊法為依據。根據法律效力原則,新法優于舊法,上位法優于下位法,自新《合同法》生效之日,三部舊合同法已廢止失效,印花稅有關合同規定應相應以新《合同法》為依據。因此應盡快修訂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在征稅對象方面,可將原來對各類合同、憑證征稅,改為對各類經濟行為征稅,即對購銷、財產租賃、借款、產權轉移、贈與、委托、行紀、提供信息等經濟行為征稅。只要納稅人發生了條例規定的應稅行為,無論是否訂立合同,均須按規定繳納印花稅。這樣規定可以有效地避免因納稅人不提供合同而使稅收無著落,從而進一步減少偷逃印花稅行為的發生。
3、廢止有關單行規定,將電子合同列入印花稅征收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在1997年以國稅函(1997)505號下發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的訂單、要貨單據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對在供貨經濟活動中使用電話、計算機聯網訂貨,沒有開具書面憑證的,暫不貼花”,明確的指出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不得作為征稅依據,這一規定延續到現在未做變化,從而限制了各級稅務征收機關將納稅人通過計算機聯網訂貨(Internet或EDI等電子商務形式進行業務往來訂立的合同)列入印花稅征稅范圍。從當前的發展趨勢來看,應立即廢止舊的單行規定,按照新的《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因此,納稅人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應按其書立合同的性質按其適用稅率征收印花稅。
4、明確電子合同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納稅義務人和納稅地點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應稅合同印花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合同成立時。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根據《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承諾到達生效,合同成立。
納稅義務人和納稅地點。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合同的單位和個人是應稅合同印花稅納稅義務人。傳統的應稅合同印花稅納稅人是書立合同的單位和個人。在電子商務無紙化交易環境下,傳統意義上的親筆簽名顯然是無法實現的,這里的簽名是電子簽名。因此電子合同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利用電子合同進行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印花稅施行細則》第二條對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合同”進行進一步說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合同”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無論是在境內書立還是在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納稅。《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收件人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所以,電子合同以承諾人主營業地或經常居住地為成立地點。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0
引言:
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電子合同得以出現,其雖然也通過電子脈沖來傳遞信息,但是卻不在以一張紙為原始的憑據,而只是一組電子信息。電子合同,又稱電子商務合同,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國頒布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
一、電子合同
電子合同,又稱電子商務合同,主要是指用電、磁、光或相關技術手段生成的數據電文表達意思以產生、變更和消滅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主要有電子數據交換(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即EDI)、電子郵件(E-mail)和計算機傳真等形式。電子合同具有不同于傳統合同的下述特征:
1、電子合同從傳統的物理方式轉移到網絡空間,完全在虛擬空間中進行,當事人往往并不見面,信息的交流、記錄和存儲通過光、磁和電等技術手段完成。
2、構成合同的要約和承諾在網絡信息傳遞過程中易受到影響、破壞,易篡改或因其他原因而失真,這使得要約、承諾的可信度降低,為此出現了一系列技術保障制度,最突出的是電子簽名的出現及認證。
3、由于技術故障的客觀可能性,一旦要約、承諾在網絡信息傳遞過程中因計算機故障受到影響、破壞,需要解決這種風險如何在雙方當事人之間進行合理分擔的問題。
4、信息傳遞能夠以光速在網絡上進行,從而使訂立合同所需要的時間、空間大大壓縮,甚至被取消,也就是信息傳遞地點的距離差異并不會產生信息傳遞的時間差異,因而電子合同要約和承諾的有效期大大縮短,使得對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地點的確定與傳統合同大相徑庭,也使得電子合同在要約的撤回、撤銷以及承諾的撤回問題上出現特殊性,有關規范需要重新規制。
5、合同的成立、變更和解除不須采用傳統的書面形式。由于電子合同是采用電子數據交換的方法、手段訂立的合同,其內容全部可以儲存在計算機的內存中,也完全可以儲存在磁盤或其他接收者選擇的非紙張的中介物上,如磁帶、磁盤、激光盤等。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制定的《電子商務示范法》第6條規定:如法律需求信息須采用書面,則假若一項數據電文所含信息可以調取以備日后查用,即滿足了該項需求。我國《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傳、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該條確立了數據電文形式的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而且確認電子合同是一種書面形式。因此,電子合同作為一種合同形式,是合法有效的。
二、電子合同訂立與成立
電子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人做出意思表示并達成合意的行為和過程。任何一個合同的簽訂都需要當事人雙方進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協商、談判,并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合同即可成立。電子合同的成立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電子合同作為合同中的一種特殊形式,其成立與傳統的合同一樣,同樣需要具備相關的要素和條件。世界各國的合同法對合同的成立大都減少不必要的限制,這種做法是適應和鼓勵交易行為,增進社會財富的需要,所以說在電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即可成立。關于合同中的主要條款,現行的立法是很寬泛的,我國的《合同法》第12條做了列舉性的規定,但是該列舉性規定是指一般條款。所以就合同的主要本質而言,在合同主要條款方面如果當事人有約定,要以雙方約定為主要條款,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性質的予以確定合同主要條款。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訂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電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備相應的要件。首先,訂約人的主體是雙方或者是多方當事人,合同的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其次,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在于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最后,合同的成立應該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一)要約和要約邀請
要約是指締約一方以締結合同為目的而向對方當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關于要約的形式,聯合國的《電子商務示范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要約及承諾均可以通過電子意思表示的手段來表示,并不得僅僅以使用電子意思表示為理由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執行性。要約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備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約是由具有訂約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3、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4、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和完整。5、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
要約一旦做出就不能隨意撤銷或者是撤回,否則要約人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我國《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由于電子交易均采取電子方式進行,要約的內容均表現為數字信息在網絡上傳播,往往要約在自己的計算機上按下確認鍵的同時對方計算機幾乎同步收到要約的內容,這種技術改變了傳統交易中的時間和地點觀念,為了明確電子交易中何謂要約的到達標準,《合同法》第16條第2款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二)承諾
承諾,又稱之為接盤或接受,是指受要約人做出的,對要約的內容表示同意并愿意與要約人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國的《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構成承諾需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2、承諾必須是對要約明確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諾的內容不能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的變更。4、承諾應在要約有效期間內做出。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若要約以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即時做出,要約以非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間內承諾,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承諾的撤回,是指受要約人在發出承諾通知以后,在承諾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諾。根據《合同法》第27條的規定:“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達到要約人之前或者是承諾通知同時達到要約人。”因此,承諾的撤回通知必須在承諾生效之前達到要約人,或者是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諾通知已經生效,合同已經成立,受要約人當然不能在撤回承諾。對承諾的撤回問題目前有不同的觀點,反對者認為電子商務具有傳遞速度快,自動化程度高的特點,要約或者承諾生效后,可能自動引發計算機做出相關的指令,這樣會導致一系列的后果。贊同承諾撤回的則認為不管電子傳輸速度有多快,總是有時間間隔的,而且也存在網絡故障、信箱擁擠、計算機病毒等突發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約、承諾不可能及時到達。所以撤回承諾同要約的撤銷同樣重要,這種民事權利不能剝奪,否則會破壞我國《合同法》的體系與精神。
三、電子合同成立時間與地點
電子合同成立時間,是指電子合同開始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就是電子合同的生效時間,合同成立的時間是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一般認為收件人收到數據電文的時間即為到達生效的時間。聯合國《電子商務示范法》第15條和我國的《合同法》第16條的規定基本相同。如收件人為接收數據電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統,該數據系統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收到時間。如收件人沒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統的,則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統的時間為收到時間。
認定發送和接收電子合同的時間對于判斷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國的《合同法》對此只是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根據《合同法》和民事法律關系基本原理和電子合同的實際情況,認定發送和接收電子通訊時間的默認規則為,在雙方沒有相反約定的情況下,某個電子信息進入某個輸送人無法控制的信息系統就視為該信息已經被發送,如果信息先后進入了多個信息系統,則信息發送的時間以最先進入其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器,在發送到接收人的計算機系統,那么該信息被發送的時間就是先進入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器的時間。在判斷信息接收時間方面,如果電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個信息接收系統,則電子信息進入該系統的時間即為信息接收的時間。
電子合同的成立地點,是指電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確定電子合同成立的地點涉及到發生合同糾紛后由那地、那級法院管轄及其適用法律問題。我國《合同法》
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電子意思表示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要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我國立法對電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達主義”,所以規定以收到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其原因是考慮到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和特殊性問題。我國《合同法》第34條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電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檢索數據電文的信息系統經常與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轄區內,上述規定確保了收件人與視為收件地點的所在地有著某種合理的聯系,可以說我國《合同法》這一規定充分考慮了電子商務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四、電子簽名與電子認證
電子合同成立是雙方當事人意思一致的結果,在傳統的合同訂立過程中,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用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來確定雙方的意思表示。我國的《合同法》
第32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名或者加蓋公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的簽字或者蓋章,意味著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書上簽名或者是加蓋公章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在電子商務合同中,要在這種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是很困難的。所以,在實踐中用何種技術來解決簽名和蓋章問題是電子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鍵。
美國是世界上最先授權使用數字簽名的國家,他規定了用密碼組成的數字與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1
定制方: 承攬方:上海典約實業有限公司
定制方委托承攬方加工 制服 ,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定制服裝的成品
二、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定制方向承攬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合同總額的60%的款在交貨一個月內支付,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其余尾款10%,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在貨到_____月內全部付清。
三、 材料的提供和使用
按照定制方的要求,承攬方提供加工服裝的材料。
四、 承攬方的交貨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 月 日交貨。
五、 定制方的質量要求及驗收
1、承攬方先按照定制方要求制作服裝的樣衣,定制方在看到樣衣后進行確認。承攬方和定制方應共同在確認單或服裝樣衣上雙方簽名或蓋章給予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確認單雙方各執一份。
2、定制方在驗收時,在合理的國標允許的色差范圍內,以雙方確認的服裝樣衣和確認單進行服裝成品的驗收。定制方如對服裝的數量和質量有異議,應在收到服裝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承攬方提出。
六、 承攬方的交貨方式
□ 由承攬方負責將服裝成品交付給定制方。 □ 由定制方負責到承攬方處提貨。
□ 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定制方和承攬方的權利、義務
1、承攬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定制方交付服裝成品。除不可抗力和定制方的原因以外,如逾期交付,承攬方應按未交付服裝的金額的日百分之五計算,向定制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定制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承攬方支付款項。如逾期支付,定制方應按合同應付金額的日百分之五計算,向承攬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定制方在簽定本合同后以及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的規定確認服裝樣品后單方變更定制服裝的.數量、尺碼、質量、設計或拒絕驗收服裝,定制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損失金額即本合同總價。雙方達成合意的除外。
八、其他的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定制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
定制方:(蓋章)承攬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工行 上海市 市北工業新區
支行
帳 戶: 帳 戶:
日 期:年月日日 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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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產品項目委托開發合同委托方:_(以下稱甲方)開發方:(以下稱乙方)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開發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委托的技術要求為甲方項目開發_______向乙方訂項目數量套_______本項目名稱型號板卡每塊價格_______
二、項目項目經費付款方式______協議簽定后甲方須向乙______萬元,確認樣機后付余款______萬元如果甲方在確認樣機后;
三、協議簽定后,甲方需將相應樣品電子產品項目委托開發協議書 委托方:_ (以下稱甲方) 開發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開發 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同意按甲方委托的技術要求為甲方項目開發,甲方保證在所委托項目功能符合協議要求后 個月 內向乙方訂 項目數量 套,本項目名稱型號板卡每塊價格如下:名稱: 型號: 價格 人民幣;(備注:以上價格不含任何稅費,在每次定單數量大于 套另行協商)
二、 項目項目經費付款方式;;協議簽定后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注;簽訂合同時預付 萬元,確認樣機后付余款 萬元)如果甲方在確認樣機后____月內向乙方訂購此項目板卡低于 套,否則乙方不退還保證金;在 個月內定單數量達到 套,乙方退還甲方所付全額保證金;
三、 協議簽定后,甲方需將相應樣品提供給乙方或提供產品外殼尺寸及內部空間尺寸以及相關資料,本項目需 要甲方提供的資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并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匯到乙方指定帳戶內;乙方在確定款項到帳后在 天內快遞保證金收據給甲方。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本項目需要的樣機或相關資料后,開始進行該項目的電路硬件設計以及軟件設計,并 在 天內提供按甲方要求設計的39;樣品 套給甲方測試確認;制作樣機測試;(注:如果甲方不能及時提供該項目乙方需要的資料,請及時通知并協商處理)
五、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整套成品方案修改,并按具體情況協商酌情收取一定費用。
六、 責任條款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分批撥付經費,協調檢查研究進展,組織驗收項目成果。
2、甲方根據乙方研究需要,應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及研發經費。
3、隨項目進展情況,應及時安排現場實驗等配合工作,保證項目研究計劃的進行。
4、因甲方責任未履行合同時,應根據責任與損失大小,確定經濟責任及善后處理辦法,由雙方協調并簽訂協議書確定。
(二)乙方責任 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內容,接受甲方對乙方研究工作的檢查和協調,并按時向甲方提供項目相關書面報告:
七、樣機經甲方測試認可后,甲方可向乙方定貨。甲方定貨需先付訂單 訂金,余款按訂單生產完結交付甲方后付清。乙方根據甲方傳真訂購單開始生產,未量產 天內交貨。量產 天內交貨。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為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以上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連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定效律。 甲方:_ ______(蓋 章) _______ 確認者: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蓋 章) ________ 確認者: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3
合同編號:0000311
沈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獨家代理商合同
合同簽定甲方:沈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合同簽定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20xx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沈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注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用戶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如軟件升級,修正錯誤,在線技術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于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用戶提供免費培訓。
2.3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甲方持有“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戶提供“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戶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于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戶,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用戶時應全面了解并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了解并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并及時為所選擇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用戶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用戶續費造成用戶名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場。
4.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省市區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采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臺,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采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知識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違約責任
5.1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用戶爭議,由乙方負責。
5.3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用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免責條款
6.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信線路或服務器發生超出甲方防范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服務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于正常情況,不屬于甲方違約。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8.附則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沈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簽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于主頁。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公司地址:沈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3號地址:
穗港馨都大廈1602室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4
甲方:日期: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日期: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需方):x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x有限公司
甲方與乙方下列物品的買賣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都按照甲方傳真過來的經過乙方確認后的訂單為準,單價與金額按當時的市場行情雙方協商。
(注:以后所有甲方訂單都按此合同執行)。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
按乙方產品出廠檢驗標準執行。
三、供貨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貨,甲方每批訂貨應提前一周以書面訂單形式將所需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確認后的數量和交貨日期履行。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地址「 請及時通知乙方。
2、運費由( 乙方 )方承擔。
五、包裝要求:按照乙方公司產品包裝規范予以包裝。
六、產品價格:
因市場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乙方需要對產品價格作必要調整時,應由甲、乙雙方 協商確定。
七、產品的驗收:
1. 保證質量,包退包換,焊錫后由甲方負責,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給予更換,并承擔退貨運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所造成的產品經濟損失。甲方在收到貨后經過檢測、檢驗,確認質量、數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庫。如甲方對乙方所發的產品質量有異議,應當在收貨后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將不合格產品樣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和樣品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或未經檢驗使用的,視為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
1,mos場效應管進口ic 為現金交易或半月一結,二三極管為月結
2,付款方式:電匯、現金。
3,付款期限及條件:
(1) 甲方單月月結款應在次月10日前將全部貨款結清。
(2) 若甲方所欠mos管貨款達( 10萬 )元時,應先付清所欠貨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發貨。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以及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對帳單、訂單、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2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xx省xx市xx街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有限公司 (章)
單位地址: xx省xx市xx街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5
甲方:四川音樂學院學生會外聯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并經過友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甲方的“LOL電子競技賽”的贊助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贊助項目說明
1、項目:20xx年四川音樂學院(新都校區)“LOL電子競技賽”;
2、贊助內容:系列活動期間活動經費支出;
3、活動時間:20xx年11月27日~20xx年11月28日;
4、活動地點:四川音樂學院(新都校區)
(二)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1、全程贊助甲方本次的“LOL電子競技賽”,合計¥3588.00元整人民幣(大寫:弎仟伍佰捌拾捌園整人民幣);
2、協議簽訂后,三天內乙方先一次性付贊助總額的60%給甲方,即¥2152.8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壹佰伍拾貳園捌角人民幣),同時,甲方出具有效收據;
3、待整個活動結束后即12月29日,經雙方確認無誤,乙方再在三天內一次性付清另外的40%余款,即¥1435.2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弎拾伍園貳角人民幣)。
(三)乙方享有的回報:
1、乙方享有本次活動的冠名權(詳見補充協議);
2、甲方為乙方提供本次“LOL電子競技賽”活動的相應宣傳形式。主要包括:條幅宣傳、展板宣傳、廣播通告宣傳、傳單宣傳、網絡宣傳 [詳細操作過程見下“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四)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1、活動冠名:“首屆‘杯’川音LOL電子競技賽”;
2、條幅宣傳:條幅內容大致為“預祝四川音樂學院新都校區首屆‘’LOL電子競技大賽圓滿成功” 條幅規格如下:20米×2條;
懸掛地點:第一教學樓與七彩堂門口(人員集散地);
懸掛時間:11月26日~11月28日;
3、展板宣傳應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甲方承諾以乙方認可的宣傳畫報作背景;
展板規格:100厘米×200厘米×1塊、80厘米×120厘米×1塊
展板安置地點:綜合樓1塊、第一食堂1塊(以上皆為人口最密集區);
展板宣傳時間:
綜合樓處:11月18日~11月25日;
一食堂處:11月25日~12月2日
4、廣播通告宣傳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通告以行政方式張貼于各寢室樓公告欄上;
本通告規模:面向全校,除川音物管不允許張貼外,其于1—10棟、11—16棟皆在本通告覆蓋面內;
通告張貼時間:11月1日~11月28日。
5、傳單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宣傳單的發放在11月1日
7、網絡宣傳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次網絡宣傳通過微信、微博公眾號
宣傳時間為11月19日。
(五)約束機制:
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將追究相應責任并要求賠償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損失; 如果甲方違約,如未按承諾提供條幅、展板等宣傳,或宣傳上未按承諾提供乙方的信息,乙方有權利減少(情節嚴重時可拒絕)支付剩余款額。
(六)附則:
1、本協議的合作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29日。
2、在執行過程中,如果雙方有因不可預測的因素導致在雙方之間可能產生的一切爭論、異議和糾紛均雙方可協商解決。
3、保密條款:雙方應保守協議條款的秘密;
4、未盡事宜,如期間活動學校次序如有變動,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作相應
協商;協商后所達成的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共二頁,簽字時協議為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約代表簽字并蓋章(或手印)后生效;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11月28日活動結束止;
(七)補充協議:
1、乙方對本次活動冠名如下“‘杯’LOL電子競技賽”;
2、在活動進行時,因人流量較大,學校活動、通知極多,各寢室樓下通告欄上的通告,以及室外展板難免會遺失,甲方有責任定期檢查條幅、展板、通告是否就位;同時,乙方在抽查過程中需基以一定基數,以免雙方產生不必要的不愉快;當乙方抽查到甲方的一些宣傳有失誤時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會根據條約馬上整改,履行條約內容。情節輕時不算違反合同。
3、甲乙雙方需保持經常聯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誤解;也應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誤而刻意刁難對方,簽約雙方應友好合作。
4、乙方在活動進行時對甲方的宣傳有監督的權利。
5、甲方保留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
甲方:川音新都校區學生會外聯部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字日期:年月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與乙方下列物品的買賣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壹萬玖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寫:¥19550.00元)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
按乙方產品出廠檢驗標準執行。
三、供貨方式:
乙方應當在x年 月 日以前將商品一次性交付于甲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地址「
2、運費由( 乙方 )方承擔。
五、包裝要求:按照乙方公司產品包裝規范予以包裝。
六、產品的驗收:
1. 保證質量,包退包換,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給予更換,并承擔退貨運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所造成的產品經濟損失。甲方在收到貨后經過檢測、檢驗,確認質量、數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庫。如甲方對乙方所發的產品質量有異議,應當在收貨后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將不合格產品樣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和樣品后,應在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或未經檢驗使用的,視為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
1,付款方式:電匯、現金。
2,付款期限及條件: 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開具正規發票。甲方見發票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以及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對帳單、訂單、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電子產品銷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之_______系列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是_______系列產品的供應商,乙方是經銷商。
2、銷售范圍: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圍內銷售甲方產品。
3、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在上述區域應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盡最大努力將甲方產品銷售。甲方也應保證供應足夠的貨源。
4、產品的型號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為準。
5、運輸及運費計算:甲方將以產品到岸價的形式向乙方供貨,即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運到乙方所屬地區配貨站的運費,而乙方將負責貨物在當地配貨站到乙方倉庫的一切費用。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如乙方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導致的質量問題或在銷售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壞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貨物殘損、退換: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于送貨單上注明,并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單證給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沒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8、銷售任務:乙方應完成總的銷售額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條件為款到付貨,即乙方每次定貨需先將貨款匯至甲方帳戶內,甲方在確認款已到帳后5日內發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負責為乙方培訓售后服務人員(培訓設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別義務以及獎勵
1、保持甲方產品所有規格一個月銷售的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增減調整。
2、配合行動:當甲方在當地進行產品推廣活動資源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人力和借貨服務。
3、價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經銷商供貨價,乙方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二級批發商供貨價及零售商供貨價給零售商及批發商。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議零售價售給終端消費者 ( 二級批發商供貨價、零售供貨價、零售價由甲方另行通知)
4 、對乙方的優惠:
乙方作為經銷商,可以享受出廠價_______元/套
乙方累計銷售 臺以上時在出貨時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優惠
若乙方銷售業績特別出色,甲方將給乙方更大的優惠,具體優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
2、乙方如連續三個月不能達到甲方所定下的銷售目標,甲方視乙方為自動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簽本協議,乙方具有優先續簽本協議的權利。
四、違約責任:
1 、對于乙方的以下行為,甲方可隨時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違約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項的任一行為 ) ,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超越銷售范圍銷售甲方產品
(2)乙方違反了結算規定,未按要求付貨款
(3)乙方每月的銷售額連續兩個月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額
(4)乙方經營遇到巨大困難或管理發生實質性變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產,導致甲方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時。
2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五、附則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貨人員確認書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改造工程合同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建設單位(甲方)和施工單位(乙方)的義務、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項目批準文號
第三條 工程主要內容
1、 開挖混凝土地面及接地網溝槽,接地極的安裝
2、 樓頂均壓帶的拆除、安裝
3、 樓頂避雷針的安裝
4、 戶內外接地線的敷設
5、 其他詳細內容參見本工程的外包工程審批書。
第四條 承包方式:
乙方按合同價承包,包工包料、包進度、包質量。 第四條 工程量以預算所列工程量為準。
第五條 施工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工期可相應順延: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因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較大影響了工程進度。
第六條 合同總價: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工程合格后,應付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八條 工程結算依據
1、合同價。
2、甲方工程管理部門簽字認可的設計變更。
第九條 工程質量
1、嚴格按照有關施工規范、規程和標準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理、監督。
2、本工程質量經雙方檢查驗收合格率達100% 。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由乙方購置的主要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凡材料代用或改變,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下達正式通知,甲方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代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3)隱蔽工程完工后,必須經監理人員驗收簽證,乙方作出隱蔽記錄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隱蔽項目乙方應書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驗收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如甲方與設計單位屆時未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并做好記錄備查,甲方應予承認。如甲方事后提出檢查,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檢查符合要求,其檢查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設計單位,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建設單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實施。如乙方對事故的處理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驗收合格,甲方有權拒付工程進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費,均由乙方自理。
5)工程竣工后,乙方對工程實行保修,自竣工日期算起一年為保修期。
第十條 施工及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現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監理人員及甲方,甲方在2日內提出修改意見和變更文件,經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繼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緩建及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有關問題時,乙方應對在建項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關問題和費用由主管部門仲裁。
第十一條 工程竣工驗收
1、乙方應書面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甲方在接到驗收申請后,應于3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驗收,需提前通知乙方。
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有關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規程、和設計變更等為依據。
2、工程驗收達不到國家質量合格標準時,乙方負責返修處理,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處理,甲方有權另行委派他人進行處理,其費用在乙方費用中扣除。
3、正式驗收前2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記錄,驗收簽證、竣工圖紙、設計變更、竣工報告等移交手續。如所需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絕驗收。
4、工程竣工3日內,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現場實際的竣工圖及全部施工資料。
第十二條 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撥付工程進度款。
2)審查乙方編制的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并監督實施。委派工地代表和監理人員負責現場工程質量、進度的監理監督,并辦理有關簽證。
3)負責及時安排施工停電、施工協調工作。
4)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
2、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場地臨時用電、用水管線的架設維護。
2)負責編制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查完善后遵照執行。
3)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精心組織工程備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認真組織自檢、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負責申請施工過程中的停電計劃,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管理工作。
5)負責工程驗收前的施工場地清理,并負責拆除臨時設施。
6)負責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的無償修理。
第十三條 安全責任
1、乙方對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員、設備安全負全面責任。
2、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部門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有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嚴格執行。
3、開工前必須由甲、乙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4、乙方負責施工“三措”的制定和執行,并指定專人擔任現場工作負責人;甲方負責工作票的簽發和施工“三措”的審批,并向乙方交代現場設備情況。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責任與義務而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違約方應承擔合同價款10% 的違約金。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相應損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費200元。因掃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長,不扣乙方延誤工期費。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請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陽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尾款結清、保修期滿之日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執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執正本1份、副本1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有關電子合同模板匯總 篇18
一、什么是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隨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眾多信息化領先的企業越來越傾向于采用簽訂電子合同的方式迅速鎖定客戶、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但是由于電子合同的準入門檻較高,涉及到安全、技術和法律等多個專業領域,目前真正了解的人卻不多。
廣義上的“電子合同”有很多種,但是具備真正法律效力的電子合同非常少。市場上充斥著使用水印、PDF簽名、可視化圖章甚至是PS后的所謂“電子合同”......這些往往是李鬼多于李逵,統統不具備司法效力。而企業簽署的電子合同必須要具備法律效力。那么我們第一步要搞清楚什么是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電子合同到底應該具備哪些法律效力呢?
1、首先是電子合同訂立的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也是合同。那么對于合同的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由于互聯網的特殊屬性,因此在網上訂立電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強勢手段行使對電子合同訂立過程中的技術管轄權,那就相當于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其電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質疑而被推翻。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六條同時還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統”。所以商務部在《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強調指出,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中訂立電子合同才能保證其過程的公正性和結果的有效性。
2、其次是電子合同簽名的法律效力。
除了訂立電子合同的過程有法律規定以外,訂立電子合同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也有明確和嚴格的法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可見,只有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電子合同才具有與紙質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法》對可靠的電子簽名的規定是:“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如工信部在“可靠電子簽名及數據電文試點項目”中采用的MMEC電子合同技術就是一種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 3、最后是電子合同取證與鑒定的法律效力。
我們為什么需要有效的電子合同呢?這是因為合同的作用除了確立商業活動的內容外,更重要的作用體現在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可以成為有效的司法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電子數據”。但普通數據電文形式的所謂“電子合同”要成為司法證據,必須要遵照嚴格的司法規定。比如需公證機構陪同取證、保管、鑒定等......其過程繁瑣,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具備了書證的法律效力,其取證和鑒定流程也可參照書證證據,方便快捷。
二、有效電子合同的定義
從上文可以看出,有效的電子合同即可信電子合同,可以與紙質合同具有同等的書證效力。有效可信的電子合同是指締約各方在因特網上、通過第三方電子
合同訂立系統、采用可靠電子簽名技術形成的數據電文。有效電子合同必須同時具備身份可靠、過程有效、結果公正和保障便捷四原則。如工信部推廣的MMEC電子合同標準。
三、電子合同的易用性和便利性要求
電子合同締約用戶對于訂立電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還要求簽訂電子合同具有方便性和易用性,即上手快、體驗好。具體說來包括:1)數字證書的易用性,必須支持所有種類數字證書的使用,實現即插入、即簽名、即驗證;2)電子合同文檔的兼容性,必須支持所有格式的合同文檔和附件,包括office、pdf、html以及各種圖片格式等;3)網簽過程還必須具備人性化、交互化、體驗化、快速化。
四、電子合同服務商的選擇
從電子合同締約用戶對于訂立電子合同的有效性、便捷性的雙重要求可以看出,使用真正意義上的、可取代紙質合同的電子合同,對于技術和法律服務兩方面的要求都很高。因此選擇一家較好的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不失為明智之舉。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的電子合同運營規范必須符合商務部的標準、可靠電子簽名技術標準必須符合工信部的MMEC標準。其提供的第三方電子締約系統一般必須具備電子合同簽署、電子合同提取、電子合同存儲、電子合同驗真等四方面的功能,以及具備數字證書(買賣盾)服務、電子物證鑒定服務、電子商務糾紛調解服務等電子合同保障服務體系。